后续的事情如何发展呢?
在业主强烈的呼吁下,两天后物业公司发布了一则消息:
近日部分业主/住户对暂停使用门禁卡系统反映较多,通过与部分业户沟通,我部联系了社区居委会,定于今日晚X点在物业诚邀各位业主,就反映问题进行统一座谈答疑,欢迎各位有异议业主参会。
于是,当天晚上,陆续有30余业主去参加了会议,据说,业主们情绪很高,看来是长时间情绪的积累结果。经过一番艰苦协商,会议结果在群里有了反馈:物业口头答应于三日内解决、恢复门禁卡事宜为。
虽然业主对此结果并不太满意,但考虑到居委会、物业、社区警务人员均参加了会议,对于口头答复也持相信并期待的态度。
对楼宇公共空间广告位投放及收入,业主并未追究。
三天后,一张通知张贴于楼道出入口处:
未办理人脸识别门禁的业主可以继续办理。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人脸识别门禁的业主,可继续使用原门禁卡,原门禁卡于周日恢复使用。同时,办理门禁卡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照片,更换出入证(即将原纸质手填出入证统一更换为卡片出入证)。
至此,业主的基本诉求得到解决。也暂未进一步追究其它事宜。
几天以后,又有了进一步的好消息。我国民法典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,我们注意到,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确权保护以及物业管理问题有了明确规定,也就意味着广大业主今后维权更加有明确的法律依据。
民法典人格权编对隐私和个人信息范围有了明确界定,有助于应对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。草案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收集、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,不得过度收集、处理。所以,APP违法违规采集个人信息有了明确规定,不得过度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做了明确规定。
关于物权方面,专门针对小区业主权利保障有了明确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属于业主共有。也就是说,物业利用电梯打广告的收入,明确规定,应该归业主所有。
可以说,新的民法典是一部“生活百科全书”,其确立的规则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,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认真学习的一部法典。